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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学院药品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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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环境学院药品室管理规定


1.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药品室。

2.药品室严格实行双人双锁制度,分别由不同人员妥善保管,领取药品需双人同时在场;

3.化学药品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4.化学药品的入库、领用、出库均进行详细登记,

5.化学药品的入库、存放、领用均要建账(云台账),对药品的出库、入库进行详细登记(包括领用人,使用量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6.药品领用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9:30,下午2:30-3:30(周四不开放);药品归还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9:30,下午2:30-3:30(周四不开放),下午530-6:00其他时间不对学生开放。实验所需的普通药品如长期不用,应尽快归还至药品室进行统一管理;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药品领用当天必须归还。

7.领用的所有化学药品禁止私自带出实验室,领用药品用完之后的空瓶必须归还药品室作统一处理,禁止私自处置。


地理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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