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河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河南大学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等环节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系国家《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规定的爆炸品(不含民用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七大类及由国家确定和公布的其他剧毒和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工作的所有实验室(中心)及其相关人员,包括采购、储存、领取、使用、废弃和处置等过程。
第四条 我院危险化学品由学院统一管理。各使用实验室(中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中心)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合学院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管理人和使用人需作为安全责任人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与管理
第六条 危化品采购严格遵照学校采购流程执行。其中一般危化品要求使用人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确定品类后,按“一般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进行申购,由危险化学品申购人提出申请进行采购(如图1所示);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由单位统一采购、专人保管。(学院实验室安全员统一申报,申购流程如图2所示)。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短期内用多少计划采购多少,原则上不能大量采购并长期储存。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实行购买、发放、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专用台账,由专门管理员管理,如实记录发放日期、 数量、领用人、用途等信息,并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并保存纸质档案,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安全、消防标准,配备安全、消防设备(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设置明显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各购买使用实验室(中心)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核对。
第十条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应采用相应的储存设备,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所有危险化学品均应实行双锁双人保管,其中易制爆药品必须存放于防爆柜,剧毒药品必须存放于保险柜。
危险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储存。
在会同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处共同考核检查的基础上,学院将对实验室(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日常考核检查。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与领用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仓库专人负责,严格出入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采购到货的危险化学品,不准临时存放,应及时联系危险化学品管理员制作条形码,填写入库档案。
剧毒化学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定期核查库存危险化学品,并记录核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领用危险化学品需凭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的领取单,方可到管理员处办理领取手续,严格按批准的种类、数量领用,领用人要当面点清并在领取凭证上签收。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使用编码记录本进行登记,记录本连同有关手续定期存档。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第十二条 剧毒化学品须在专用保险柜内单独存放,实行双锁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制度。剧毒化学品实行限量发放制度,每次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天使用量,由于特殊原因未使用的要及时退回仓库,严禁存放在实验室或个人保管。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报废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进入实验室后,应加强安全管理和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与监控,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严禁出现监管疏漏环节。
剧毒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双人使用制度,不准外借,任何人不得将其带出实验室。
第十四条 接触、使用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一直爆化学品,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 提倡实验室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试剂,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试剂,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其排放物对环境有危害的,要分类收集和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 实验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粉尘不得随意排放。必须排放的,应按国家和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因过期、失效、变质需要报废的,不得任意丢弃、掩埋、水冲,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处置应按照《河南大学污染物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有关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校纪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报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4年6月22日
附:
图1:一般化学品申购流程
图2:管制类化学品申购流程
附表一:河南大学管制类化学品申购入库表(此表为系统表,由实验室安全员填写,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
附表二:河南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清单(此表为系统表,一般危化品使用)
附表三:化学品合法使用需要证明(易制毒试剂购置使用)
附表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易制爆试剂购置使用)
附表五:河南大学管制类化学品入库单
图1. 一般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
图2.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
注:申购安全员是由申购单位指定的,在公安机关备案过的合法申购人。
附表一
河南大学管制类化学品申购入库表
单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实验室 |
| 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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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品种类 | 规格 | 现存数量 | 申购数量 | 使用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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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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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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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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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承诺 | 我承诺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所申购的物品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用途,绝不拿出实验室,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使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实验室负 责人承诺 | 本实验室此次所购危险化学品数量适当。承诺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以及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对所申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保管进行有效监管。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单位所申购的危险化学品将全部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意见:
同意申购,申购单位应做好监管工作,确保安全。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保卫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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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2份,“危险化学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与合同一致;
2.如果一个单位有多人使用所购危险品,可由实验室负责人或学科组负责人签名;
3.危险品种类填:“爆炸”、“剧毒”、“易制毒”。
附表二
河南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入库清单
使用单位: 实验室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危险品种类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存放地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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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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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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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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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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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负责人 承诺 | 我承诺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所申购的化学品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用途,绝不拿出实验室,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实验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 意见 | 经审核本单位所申购的危险化学品已入帐,将全部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实验室与设备 管理处意见 | 已备案。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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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一式3份,“危险化学品名称”和“数量”等信息与合同一致;
2.编号由使用单位按序设置,此表使用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表三
化学品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本单位因 (填写用途)需要用到易制毒化学品: (化学品名称),涉及量: 升。本单位保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只用于合法使用、生产、经营,在任何情况下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自觉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单位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特此证明。
使用人(导师)签名:
单位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 单张《化学品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只能证明一种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使用。
2. 化学品用途尽量填写详细。
3. 《化学品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加盖公章有效。
附表四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销售单位名称):
我单位需购买以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通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将所销售、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购买单位名称(盖章):河南大学
购买单位银行账户/电子账户:
购买单位地址: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公民身份号码: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