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经学生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组织推荐,学院评优奖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现将学院评优奖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情况应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8日
监督电话:0371-22152966
电子邮箱:260479879@qq.com
联系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地理与环境学院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评优奖先获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