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9304
来源: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强化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执行。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与录取的组织管理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组织成立“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监督小组”。

“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具体负责考生的复试资格的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5-9人、1名唱票员、1名记分员、1名监察员、1名复试服务人员组成,负责考生的面试工作,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确保现场复试的顺利进行。“监督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

三、复试通知

2023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网络公布复试名单后,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地点、场地要求及复试报到时间、提供的相关材料。没有及时接到学院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学院了解复试相关情况(电话:0371-23881318)。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报到与资格审查

1. 报到时间

第一批

时间:202343日,上午8:30-11:30 报到。

专业: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第二批

时间:202346日,上午8:30-11:30报到。

专业:学科教学(地理)、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

请严格按照通知的报到时间到校报到。错过报到时间的,按本人自动放弃复试处理。

2. 报到地点

地理与环境学院二楼会议室。

3. 报到流程

(1)身份验证。

(2)报考资格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情况说明(证明/情况说明中须注明毕业时间和可能取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可参照附件模板)原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未通过教育部网站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22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将电话通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

(3)上交资格验证材料复印件

上交上述报考资格验证材料复印件一套备查,未通过教育部网站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上述资格验证材料和学历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一式2份(其中一套交研究生院)。

(4)查看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考场安排、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1. 复试时间

第一批

笔试时间:202343日,下午14:30-16:30

面试时间:202344-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专业: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第二批

笔试时间:202346日,下午14:30-16:30

面试时间:202347-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专业:学科教学(地理)、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

2. 外语考试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复试方案,外语考试最终成绩按十分制标准,测试采取口语或听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流程:各小组事先准备专业相关的英文资料,面试开始后考生从中抽取题目,现场阅读并翻译回答。各专业复试组也可以根据专业情况选择口语或听力测试方式。

3. 专业复试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和专业面试。考生复试前,须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按照学科方向成立复试小组,专业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笔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现场独立评分,成绩以百分计。每个招生复试小组开始面试之前,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5.  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同一学科或专业类分2组(含2组)以上进行复试的,各小组复试成绩标准化后使用。复试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外语成绩按十分制,占复试成绩的10%),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学院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调剂相关政策按照《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待调剂系统开通前另行公布)执行。

七、拟录取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我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院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3. 学院招生专业按照学科方向划定复试分数线,按方向组织复试,依照学科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录取。由于各方向指标与生源数量不完全对等,录取时考生可以在一级学科的各个方向之间调整,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成绩顺位录取并需考生签署“调剂自愿书”。若达到录取要求但考生不同意调剂到一级学科内的其他方向,需知悉由于指标限制存在不能被录取的风险,并签署“放弃调剂自愿书”。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书面申请)拟录取资格,由学院按录取原则递补录取。

4. 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至研招网并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八、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及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经过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考生可提出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学校纪委电话:0371-22866053

学校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学院研科办电话:0371-23881318

邮箱:zsgl@vip.henu.edu.cn , hddhy_yjs@henu.edu.cn

九、违规处理

1. 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学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院工作人员,由我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

1.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

2. 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将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证上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3. 拟录取手续办理。拟录取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完成拟录取手续的办理(调档、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4. 体检。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

复试其他事宜按照《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为准,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

2023329


附件1-2023年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第一轮.pdf

附件2-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与拟考试招生人数.pdf

附件3-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期毕业-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