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知】环境与规划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1823
来源:

依据《河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初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复试录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3.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遴选命题教师、复试教师、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负责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负责上报招生中的相关材料;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初试

时间:6月20日上午8:30—11:30   外语

6月20日下午2:30—5:30   业务课一

6月21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二(业务课二中2门考试科目选择1门科目进行作答)

地点:开封市中州国际饭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小宋城对面)。

注意事项:1. 外语考试除准考证、身份证外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我校为考生备有答题专用中性笔。2.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考生只准携带钢笔、中性笔进入考场(文具袋、铅笔、橡皮等物品禁止携带);只准使用同一种颜色的钢笔或中性笔答卷。3. 考生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后,方可进入考场。建议考生将手表、首饰、电脑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勿随身携带。4. 我校规定“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须离岗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指“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以全脱产形式在河南大学学习,基本学制四年”。5. 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联系:0371-22869091,0371-22867269;电子邮箱zsgl@vip.henu.edu.cn。

三、复试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复试工作。

2. 复试时间: 6月21日下午13:00开始。

 复试地点:开封市中州国际饭店六楼行政酒廊。

3.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7人组成,另安排记录员1人、纪检员1人。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5. 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复试成绩。

6. 复试流程:

(1)场地要求:复试地点应明亮整洁、空气质量良好,复试教师成一排座,考生在对面坐。复试场地应有监控或录像设备,复试全程监控或录像。

(2)面试程序:工作人员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随机编号-考生按编号进场面试-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回答-面试教师独立进行评分-面试结束后打印出所有考生成绩-面试组长及监察员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四、录取

1.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所有成绩均以百分计。

2. 外语考试为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外语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3.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中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5.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根据复试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6.根据各导师招生指标,按考生各自报名导师分别对考生进行排名并录取。

7.若招生导师无考生报考,可从同学科按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在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考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监督。博士招生所有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学科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博士招生的考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在考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

3.申诉及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纪委电话:0371-22866053;邮箱:zsgl@vip.henu.edu.cn。

对于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等违法行为我校将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