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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环规院2018年上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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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工 作 项 目

执行单位

或执行人

320日前

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工作平台

完成学位申请等相关信息,登录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工作。

申请人

任课教师

研科办主任

培养单位等

4月5日之前

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1.申请人向学院提出论文答辩申请,提交符合《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的规定》的学位论文(附件8);

2.学位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经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论文完成等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附件4);

3.延期答辩者,须办理延期答辩手续,填写《答辩延期申请表》(2份)(见附件7),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由研究生管理办集中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批。

4.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上述申请条件,将符合申请条件者信息填入《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由研究生管理办集中报校学位办。

申请人

指导教师

培养单位

分委员会等

4月15日前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申请人将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发给导师,请导师审核后于415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hedazhangh@163.com(不接受学生发送的论文,不接受QQ,微信等发送的论文),学院收齐后集中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申请人

指导教师

 

4月18日前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读

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通过预答辩学位申请人员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申请人

导师组

5月20日前

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经导师确认签字后(附件《河南大学学位论文定稿打印确认书》),学位申请人在4月19日下午4点前提交(硕士2份,博士3份)纸质版学位论文,并发送同版论文电子稿至hedazhangh@163.com ;二次检测通过的硕士论文由研究生院集中送审。

盲审学位论文按照《河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评阅工作要求》等材料(见附件13)。

申请人

指导教师

分委员会

 

6月10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博士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0日-6月10日。

申请人

导师组

分委员会

6月15日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申请人按照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申请人的全部材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质、课程成绩、论文水平和研究能力等情况进行逐个审查评议,就是否作出授予学位的建议进行投票表决,建议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详《申请学位提交档案材料明细》(见附件20)

分委员会

 

6月25日前

校学位办

1.最终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由导师发送到hedazhangh@163.com导师同意后打印并提交纸质版论文(硕士4本,博士5(含北图一本)

2.汇总整理授予学位材料,准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申请人

指导教师

培养单位

分委员会

7月1日之前

校学位办

1.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问题

校学位委员会

2. 形成学位档案

培养单位

3.印制、颁发学位证书等

校学位办


     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

附件【已下载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附件.rar次】